2021年11月22日,前海管理局发布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一批)》,前海办公楼宇尚可根据该指南进行申报为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产业载体(以下简称产业载体)。 办公楼宇完成产业载体认定后,符合条件的产业机构(或者在前海注册公司的企业),可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扶持:
2021年入驻的机构60元/平方米·月
2022年入驻的机构40元/平方米·月
2023年入驻的机构20元/平方米·月
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每年按照60元/平方米·月给予租金扶持,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单位需满足《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21〕4号)、《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21〕5号)的相关规定和申请说明。
申报楼宇面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租售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
申请单位单位需同意通过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形式向前海管理局承诺,在提出申报后的两年内,申报楼宇符合入驻条件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和XX机构)的租售面积,达到办公楼宇可租售面积的60%以上,即X平方米以上。违反本条承诺的,前海管理局有权主张相关权利。
申请单位承诺向符合入驻条件的机构提供低于市场租金评估价格的优惠租金,优惠幅度10%以上。
办公区域在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规划范围内(桂湾、前湾),竣工时间不早于2019年9月30日并已投入使用。
通知原文: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21〕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前海管理局现开展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第四十三条所包括的适用对象。
二、申报时间
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一)递交材料
申报单位经线上预约,在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7号、9号窗口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材料经窗口核验完备性后,移交至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预约渠道: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小程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e站通服务大厅7号、9号窗口,咨询电话:0755-36667619、0755-36667618。
(二)审查
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前海管理局审定。
(三)公示
审定后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资金
前海管理局与企业签订扶持协议(如需),企业提交银行账户确认函、收款收据、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正式拨付资金。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1月1日后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机构,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
2.2021年1月1日前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深前海规〔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条件的,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4。
3.审查过程中如需机构补正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
4.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产业载体申请表.docx
附件5:企业承诺书.docx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注意:本《办法》仅适用于申报为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产业载体认定,办公楼宇业主符合前海合作区金融业、商贸物流业、新兴产业、专业服务业等专项产业扶持政策中关于产业载体的认定条件的,请关注前海管理局官网对于其他类型产业载体认定的相关通知公告。
另外,前海百科从前海管理局处获悉,前海物业办公楼宇产业载体认定认定指南(第二批)将于2022年中下旬(预计6-8月)发布。 关注“前海百科”,了解更多前海优惠政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