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关心的前海跨境贷资金使用范围,前海管理局副局长李强在近日于香港举行的前海最新发展及机遇研讨会上表示,注册在前海的企业申请跨境贷款后,
只要利于企业的发展,在前海之外的地方也可使用。
李强说,前海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人民银行申请开展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企业不但可以是集团内的成员,还可以是与集团内企业存在供应链关系的、有密切贸易往来的集团外企业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同时,前海的跨国集团人民币资金池还允许企业集团境内外成员之间办理跨境人民币借款和放款业务。
虽然目前跨境贷的申请主体是仅限注册在前海的企业,并用于前海企业的发展,但李强表示"前海企业发展"的内涵很大。"只要利于前海这一企业发展的都可以,这也意味着实际跨境贷是可以用出前海的,比如这家前海的公司在前海之外的地方开公司也可以用。"
另外,李强在会上还透露,前海正在向中央申请的,对区内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范围有可能再扩大。为了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将覆盖对象由区内企业扩大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