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才能做到公平正义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毅敏在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做这一点,有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必须解决好 “人”和“权”的问题。通过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解决权力行使主体的问题,通过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解决权力如何行使的问题。今年,深圳法院在 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市委领导的支持下,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初步“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 “破冰”,为全国司法改革再“种”试验田。
深圳前海法院将于下周正式挂牌,这意味着广东承担的又一项司法改革试点落地。据悉,前海法院将以专业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为特色,与珠海横琴法院一样承担着司法改革试点任务,同为综合改革示范法院。25日,深圳市在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汇报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时透露了更多改革试点细节。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万国营介绍,深圳将率先在基层法院开展司法管辖制度改革,第一步是将全市各区法院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指定前海法院集中管辖;第二步,根据前海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备到位情况,再将全市各区法院的一审部分金融纠纷案件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也统一由前海法院管辖,逐步建立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管辖制度。
目前,关于前海综合改革示范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深圳方面已向省高院请示,待省高院批复后,即可正式实施。深圳将积极推动相关改革措施尽早落地。
在视察活动中,法官流失的现象也引起不少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深圳市法院系统共有34人辞职,237人调离,占到全市法院政法编干警的15.5%。万国营分析,法官严重流失与长期以来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同时法官职业发展空间狭窄、激励手段缺失有很大关系。
对此,不少代表指出,实行法官员额制不应一刀切,该增员还是该减员要符合实际。
万国营也坦言,目前的改革只是解决了法官的单独职务序列问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单序列管理还没有完成。特别是在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法官助理选任为法官的职业发展通道还尚未建立。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郑鄂24日也指出,员额制可以提高法官职业的准入门槛,但不应以单纯压缩法官员额为目的。要考虑广东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案件数量差距悬殊等因素,在该减少员额的法院有所减少、在该增加员额的法院不减反增。“员额制不可能一步到位,应设立一个改革过渡保护期。”